济南殡仪馆关于烟花爆竹禁放宣传工作情况

添加日期:2019-01-21 13:41:00    浏览次数:
  济南市殡仪馆根据《济南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》,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的任务部署和工作要求,为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,明确任务目标,全面落实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宣传动员工作,积极营造全社会了解、支持、参与禁放烟花爆竹的浓厚氛围。
  
  济南市殡仪馆充分发挥文明单位示范带头作用,共计在职党员43名签下《禁放烟花爆竹承诺书》,带头做出本单位、干部职工及其家庭的禁放承诺,号召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本单位组织的各类禁放宣传引导、文明劝阻活动,主动利用社交媒体向身边人宣传禁放规定。
  
  济南市殡仪馆烟花爆竹禁放宣传工作从1月22日起,主要在1月28日至1月30日(小年期间),2月4日至2月10日(春节期间),2月18日至2月20日(元宵节期间)三个重要时间节点的新闻宣传工作。利用节前市民祭奠期间,在馆区内和玉函山公墓集中宣传期间,悬挂禁放条幅,广泛发放禁放倡议书,在公共场所、重点禁放区域设置明显禁放标志。截止到2月2日,馆内发放《济南殡仪馆关于烟花爆竹禁放倡议书》共计270份,公墓发放180份,各部室岗位工作人员对市民做好解读宣传工作。通过微信公众号“济南白事通”,倡议广大市民继续以主人翁意识,身体力行、倡树新风,移风易俗、文明过节,拒绝燃放烟花爆竹,共同呵护碧水蓝天,共建绿色文明家园。